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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节

 

终于看到左前方有个摊位,周围挂着一圈的红灯笼,他立马指着那摊位对林启说:“还没买桃符。”

两兄弟这才记起桃符忘记买了,连忙走了过去。

林启原以为桃符就是对联,没想到竟是两张画像,倒是有些像末世前的贴的门神,他们两兄弟选了两副。

他见何安然不帮忙还价,反倒一直盯着灯笼看,就知道他想买,问小贩:“灯笼怎么卖?”

“一对三十五文。”

林启方才已经买了一路东西,对比之前十文、八文的支出,这个灯笼可不便宜。

可向来财迷的何安然却没被小贩的价钱吓住,仍认真地挑选着,一看就知道确实喜欢得很。林启难得见他这样,便与他一同挑选起来。

林昭离得远,他也不怕被发现,低声给何安然说灯笼上写的什么字。这些灯笼大小都一样,只是红纸上画的图案和题字不同罢了。

等他说完,何安然指着一个五福临门的灯笼,说道:“我要这个!”

小贩手脚利索,听到他说话后,立马摘下来递给他。林昭这才注意到他们买了灯笼,自然不肯落后,也与张柔挑选起来。也是在这时,林启才知道林昭是认字的。

“爹娘都认字,我小时他们教过我,这些常用的都还记得。”听林启问起,林昭叹了口气,对他说道。

他爹娘不像庄稼汉,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来历,现下二人都已离世,只怕这辈子也无法得知了。林启拍拍他的肩,算作安慰。

大喜的日子,林昭也不再多想,迅速牵起张柔的手,又与她看别的了。

几人大早上就来了,却直转悠到申时,实在走不动路时,才准备返程了。手里的东西拿不下,见正好有人卖竹筐,干脆买了一个,将能压能挤的都放进去。

“这小贩倒是聪明得很。”想是料定会有他们这样的情况,才特意在年货街卖竹筐。生意应当好得很,方才笑得牙龈都漏出来了。

几人看东西大致买齐了,已经决定要打道回府了,路过一处店铺时,张柔却拉着何安然进去了。

林启抬头看,发现门上挂着暗香阁的牌子。走近时,确实闻到一阵阵温和的香味。里头干净整洁,装扮得很漂亮,而且伙计竟然多是哥儿。

“看个好用的面脂。”他听见张柔说道。

原来是卖胭脂水粉的啊,怪不得如此香。他轻笑一声,想着张柔恐怕找错了人,何安然平日哪用面脂、胭脂的,同他一样,只洗把脸就往外跑。

他看见那伙计拿出一个小盒子,往张柔的手背上挑了些脂膏,抹开后让她闻了闻。之后张柔又将手凑到何安然鼻子底下让他闻,小哥儿大约是觉得好闻,点了点头。

张柔便要了一盒,林启以为能走了,便要转身出去。却听见身后的何安然对伙计说道:“我也要一盒,有没有手霜,也拿一个。”

嗯?

林启心里疑惑,今日这小哥儿实在不像他,往常哪肯在这些东西上花钱。

他想着,不知怎的,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,莫不是他的青春期到了,知道爱护形象了?心里一琢磨,想到他过了年才十九岁,越发觉得是这个原因。

心里莫名有些心虚,抬手摸摸鼻子,又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体也才十九岁,这才放下了手。连忙折身回去,走至何安然面前,看伙计在他手上试用。

何安然本就不好意思,此时见他趴在柜台前看自己,觉得脸都有些红了。也顾不得细看,就让伙计包起来。

没想到林启竟然说等一下,拉过他的手闻了闻,还问他:“你试好了?让他在耳后试试,看看合不合用。”

托他末世前大学室友是个彩妆博主的福,他知道护肤品过敏在耳后测试的结果更好些。何安然第一次用这些东西,还是得认真选才行。

伙计一脸懵地给何安然耳后涂了些,林启又问了几样,皆试了试,之后又见他并没不适,这才买了两盒面脂、两盒手霜。

出了店铺,林昭嫌弃地看他一眼,仿佛嫌他一个汉子在那儿挑面脂丢人。没想到,他的眼神被张柔看见,腰间立马挨了一下掐。

张柔愤愤地想着,人家林启帮何安然挑得那么认真,自己家这个像跟木头似的站在门前,不知道的,还以为他是店里的伙计呢。

亏得自己还特意走至他跟前,让他问好不好闻。没想到手还未抬起,就见他不住点头,说着好闻。这不是敷衍是什么?

林昭被她掐的龇牙咧嘴,不由埋怨地看了林启一眼。就是有他这种爱在夫郎面前表现的汉子,才害的自己这样的正常汉子被媳妇儿嫌弃。

林启在他埋怨的眼神中,牵起何安然的手向他晃了晃,一脸得意地挑着眉。

作者有话说:

明天见,偷偷溜走~

除夕

采买完年货后, 离过年没有几日了,村里的年味儿愈发浓郁。除了不时炸响的二踢脚外,还多了隐约传来的肉香味儿, 这是有人家在预备年时的大菜。

对于忙碌了一年的庄户人家来说,年菜不仅是犒劳自己一年的辛苦,也代表着对来年的期望与祝福, 因此分外看重。

林启吸吸鼻子,闻着阵阵的肉香,心中暗想,怪不得最近村里四处乱窜的鸡少了许多,大抵都已成了大家伙的盘中餐。

摇着头为它们惋惜一瞬,转头看见何安然从外面回来, 举举手中退好毛的公鸡, 问他:“陈大娘把鸡送来了, 咱们如何做?”

陈大娘给他们挑的这只是春雏, 养到这会儿肉多不柴, 正是好吃的时候。

何安然走近看看, 说道:“卤吧。”想着,还不由咽咽口水。

昨日,林启将他们在年市上买来的几只猪蹄卤了一锅。本来是打算留到年夜饭时再吃, 可猪蹄与香料混合,在高温久煮下翻滚出浓郁的香味, 勾得人饥肠辘辘, 眼神不住往锅里飘。

于是当天晚饭时,猪蹄就上桌了。

软糯的猪皮入口即化, 肥厚的蹄肉在香料的浸煮中蕴满浓香, 一口下去, 又有弹软的蹄筋增加嚼劲,当真好吃不腻,越吃越香。

就连原本嫌弃猪蹄腌臜的林昭,都停不下嘴,一连夹了好几块。一锅猪蹄一个没剩,吃得干干净净。

何安然没吃够,听他问起鸡怎么做,立马又想吃卤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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